关于开展2018年度“守法诚信示范企业”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基层商会(协会):
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“江阴精神”,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,做强做大实体经济,持续推进“守法诚信示范企业”活动的深入开展,经研究,决定在全市基层商(协)会中启动2018年度“守法诚信示范企业”申报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,围绕企业高质量发展,建设“强、富、美、高”新江阴为目标,引导企业家爱国敬业、遵纪守法、创业创新、服务社会;充分发挥“守法诚信示范企业”的引领作用,在全社会营造“守信守法光荣、失信违法可耻”氛围,使“爱国、敬业、创新、守法、诚信、贡献”成为全市非公企业的自觉行动。
二、申报对象
全市非公企业均在申报范围之内。
三、申报条件
1、企业主要负责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政治素质优、遵纪守法好、社会声誉好,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记录。
2、企业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,守合同重信用。
3、企业依法纳税,按时足额缴纳应缴各项税款,在税务部门有良好信用(工业企业入库税金应不低于50万元,服务业企业入库税金应不低于20万元,当年新开办的企业不参加申报)。
4、企业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和金融管理制度,在金融机构中有良好信用。
5、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劳动人事管理制度,严格履行劳动合同,积极参加社会保险,无社保基金、工资拖欠行为。
6、企业加强质量管理,近三年内无生产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不良记录及受到行政处罚。
7、企业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,重视环境保护。
8、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,有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,近三年内无较大安全事故。
四、名额分配
详见附件1
五、工作步骤
1、动员部署(7月底完成):市工商联将“守法诚信示范企业”申报工作以通知的形式下发至各基层商会(协会),各基层商会(协会)认真组织学习,明确申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,进一步统一思想、提高认识。
2、组织申报(8月底完成):各基层商会(协会)应做好申报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,动员非公企业踊跃申报。根据申报情况,各基层商会(协会)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推荐上报企业名单。镇(街道)商会还需征求地方党委政府意见后,统一上报至市工商联。高新区、江阴靖江工业园区申报工作由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。
3、综合评审(11月底完成):市工商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综合评定并在媒体公示、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,经市工商联主席(会长)会议确定正式名单。
4、宣传表彰(12月底完成):对确定的“守法诚信示范企业”进行命名表彰。同时在工商联网站、会刊《魅力澄商》及《江阴日报》等媒体上展示优秀企业风采。
六、工作要求
1、确保质量。各基层商会(协会)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,在做到广泛发动的基础上,把好推选审定质量关,坚持好中选优、优中选优的原则。
2、确保时间。申报材料于8月30日前上报到江阴市工商联。申报表纸质稿(见附件2)一份及电子稿统一上报至市工商联会员科,联系人:王静云、张雄伟;联系电话:86807209。
附件:1、2018年度“守法诚信示范企业”申报名额分配表
2、2018年度“守法诚信示范企业”申报表
江阴市工商业联合会
江 阴 市 总 商 会
2018年7月13日
附件: 2018年“守法诚信示范企业”申报工作的通知.docx |